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法治建設日新月異,法律不斷有新的變化,法學也與時俱進。
黨的十九大提出了治國理政的系列重大理論和基本方略,要求并
推動著法學理論創(chuàng)新。為適應黨和國家事業(yè)的重要發(fā)展變化,根據(jù)中共中央的建議,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對憲法的部分內(nèi)容作了修改。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我國開展民法典編纂
工作,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 2020 年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據(jù)懲罰犯罪、保護人民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的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刑法修正案
的方式對刑法進行修改、完善,最近的三次修正是 2015 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2017 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和 2020 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這些內(nèi)容,都必須納入考試范圍,為此我們對考試大綱作了相應的修訂;并附: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
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節(jié)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18 年)、《民法典》、《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于后。
本次修訂的大綱是 2021 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法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統(tǒng)一命題的依據(jù)。大綱有變化的部分,對應的復習指南應以大綱和附錄中相應的內(nèi)容為準;理論或法規(guī)變化但不涉及大綱修訂的,對應的復習指南則以附錄中相關變化后的內(nèi)容為準。
編者
2021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