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體流程與要求請看下表
| 序號 | 工作內容 | 基本任務 | 材料要求 | 負責單位 | 時間要求 |
| 1 | 論文開題與開題報告會 | 1.下載開題報告書,與導師充分交流,以確定選題;2.在導師的指導下認真填寫開題報告;3.按期參加開題報告會。 | 1.制作完整的開題報告書,對選題意義、研究現狀與存在的問題(類似文獻綜述)、研究的重點與可能的創新或突破、主要研究思路,主要參考方獻,寫作與研究計劃等問題作較全面的反映;事先提交的給各位導師的開題報告書應有導師的書面同意意見;2.提前將開題報告書交給參與開題報告會的各位導師;參加開題報告會的導師每組應不少于三人;開題報告會應有導師組會議詳細記錄;3.首次開題經評議為不合格的,應根據要求,重新選題或重新完善其形式與內容,并經導師同意;最后提交的開題報告應有導師組長的書面同意意見;通過開題的,才能正式進入撰寫階段;4.其他未盡事宜參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管理規定》(2009試行)執行。 | 各學院導師組和各培養單位 | 1.第四學期前下載并填寫開題報告書,期中或期末前,各導師組應根據相關要求,正式完成開題報告會;2.學生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參加開題的,應書面申請提前或延遲,并經各培養單位批準。 |
| 2 | 論文初稿 | 1.認真撰寫論文,提交初稿,主要包括中文摘要、目錄、正文、引文與主要參考書目;2.按學校規定,初稿滿足必備的形式要件與實質要件。 | 1.學生在撰寫過程中應積極與導師溝通、聯系;方式可以是電話、Email、面談等形式;2.導師應在規定時間范圍內督促學生認真撰寫學位論文;指導學生進一步確定與調整論文主題與大綱,強調遵循學術規范,認真推敲論文的主要觀點、引用文獻與文字表述;3.導師收到論文初稿后,應及時(一個月內)給學生反饋論文初稿的修改意見。 | 指導教師和導師組 | 1.上半年答辯者:初稿完成與送交導師的時間為每年的2月上旬;2.下半年答辯者:初稿完成與送交導師的時間為每年的8月中旬。 |
| 3 | 論文定稿 | 1.根據導師和導師組其他導師的意見,正式提交修改完成的定稿;2.形式與內容完全符合研究生部關于學位論文的條件,包括中英文摘要、目錄、正文、引文、參考書目、后記等。 | 1.應有本人對定稿的親筆簽名確認,以及導師同意定稿和參加系統檢測的親筆簽名;2.同時提交論文的完整電子文檔和打印好的完整版紙質論文至少3本備查,分送學位辦與導師、培養單位各一本。 | 各培養單位 | 上半年:每年的3月中旬完成;下半年:每年的9月中旬完成。 |
| 4 | 論文預答辯 | 預答辯的程序與正式答辯相同,主要目的是診斷論文可能存在的問題,以期進一步修改與完善。 | 預答辯的組成人員可以由校內外3-5位同行專家組成。預答辯和正式答辯的組成人員中,選自校內本導師組的專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一。 | 各培養單位 | 上半年:每年的3月中旬完成;下半年:每年的9月中旬完成。 |
| 5 | 上報申請答辯名單及相關材料 | 按照申請答辯的基本要求,將《申請答辯名單》、學位論文及相關材料報送至研究生部培養辦。 | 1.《申請答辯名單》(紙質件1份,需加蓋公章;電子版1份);2.博士學位論文、碩士學位論文(定稿)1本;3.公開發表的論文(博士生);4.申請答辯基本資格審查的其他材料。 | 各培養單位 | 上半年:3月中旬完成;下半年:9月中旬完成。 |
| 6 | 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 運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對參評論文定稿進行檢測。 | 1.檢測總文字復制比超過學校規定比例的,不能進入盲評程序(博士論文30%;碩士論文50%);2.其他內容,具體參見2009年9月發布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引進使用學位論文檢測系統的通知》。 | 各培養單位和研究生部學位辦 | 上半年:博士論文3月中旬,碩士論文3月下旬進行;下半年:博士論文9月中旬,碩士論文9月下旬進行。 |
| 7 | 對申請答辯基本資格進行審查 | 按照培養計劃中的學位課程學習、科研成果發表等要求進行基本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交送學位辦和研管辦。 | 簽署審核意見的《申請答辯名單》(紙質件1份,需加蓋公章;電子版1份)。 | 各培養單位初審和研究生部培養辦終審 | 上半年:3月下旬完成;下半年:9月下旬完成。 |
| 8 | 抽取確定參評論文名單,并完成材料報送工作 | 學位辦按規定審核完具備答辯資格名單后,組織抽取參評論文,并將抽取結果通知相關培養單位;各培養單位按要求完成參評論文相關材料報送工作。 | 培養單位將下列材料報送至學位辦:1.參評論文4本(要求:只制作簡易封面并去除后記等反映作者和導師基本身份信息的內容);2.《博士學位論文自評表》(4份);3.《碩士學位論文自評表》(4份)。 | 研究生部學位辦各培養單位 | 上半年:4月上旬完成;下半年:10月上旬完成。 |
| 9 | 對參評博士和碩士論文進行匿名處理并寄出雙盲評審材料 | 對參評論文進行匿名處理,并寄出專家評閱材料。 | 具體要求與規定參見2008年修訂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關于博士學位論文雙盲評審試行辦法》;碩士學位論文雙盲評審參照該辦法執行。 | 研究生部學位辦 | 上半年:4月上旬完成;下半年:10月上旬完成。 |
| 10 | 校外專家完成雙盲評審工作并收回 | 敦促校外專家及時評閱并回收評閱材料。 | 同上。 | 研究生部學位辦 | 上半年:5月中旬完成;下半年:11月中旬完成。 |
| 11 | 匯總雙盲評審結果,并通知相關單位 | 雙盲評審材料回收齊全后拆封,匯總雙盲評審結果,并通知相關單位。 | 未通過雙盲評審者,與未通過系統檢測者一樣,均依照相關規定推遲答辯;符合畢業條件者,可依規定申請按期畢業。 | 研究生部學位辦 | 上半年:5月中旬完成;下半年:11月中旬完成。 |
| 12 | 論文答辯 | 1.通過系統檢測與雙盲評審的論文,進入答辯程序;2.各學院和導師組認真組織相關的論文答辯工作。 | 1.依據國務院《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關于碩博論文答辯會的要求開展論文答辯工作;2.對答辯不合格或未通過答辯者及時告知學生本人,是否可以按期畢業。 | 各培養單位和各導師組 | 上半年:5月下旬完成;下半年:11月下旬完成。 |
| 13 | 各分學位委員會會議 | 各院分學位委員會組織會議,認真評審。 | 依據《學位條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對各院的研究生論文及其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并投票表決。 | 各培養單位分學位委員會主席與全體委員 | 上半年:6月中旬完成;下半年:12月中旬完成。 |
| 14 | 校學位委員會會議 | 校學位委員會組織會議,認真評審。 | 依據同上,聽取相關工作匯報,組織全體學位委員會委員對全校學位論文進行審核,并投票表決。 | 校學位委員會主席與全體委員 | 上半年:6月下旬完成;下半年:12月下旬完成。 |
| 15 | 優秀碩博論文的申報與評選 | 評選校級優秀碩士、博士論文;申報省級優秀碩士、博士論文;申報國家級優秀博士論文。 | 依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優秀博士碩士論文評選試行辦法》,及《優秀博士論文評選補充規定》開展校級優秀論文評選工作;省級優秀論文的申報與評選,主要針對上一年度的校級優秀碩博論文;而國家級優秀博士論文的評選根據國家和省的時間安排進行申報。 | 各培養單位、研究生部學位辦;校學位委員會與分委員會 | 校級:每年一次,5月-6月進行;省級:依據省學位辦的安排進行;國家級:依據國務院學位辦的安排進行。 |
| 16 | 公示 | 1.對校級優秀碩士、博士論文公示;2.對博士學位獲得者及其論文予以公示。 | 參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優秀博士碩士論文評選試行辦法》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84)學位字013號]。 | 校學位委員會研究生部學位辦 | 校級優秀論文自學位委員會通過之日起算,公示期一個月;博士學位論文公示期三個月。 |
注:
1.此表由研究生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我校近幾年通過的各項規范性文件要求制作而成,希望有利于各學院、各中心、各導師組以及全體研究生同學方便快捷地了解學位論文的開題、初稿、定稿、系統檢測、雙盲評審、答辯、評優、學位授予與公示等各工作環節的要求與時間安排。
2.右側表格中所涉及的上半年、下半年時間安排,主要針對在上、下半年分別參加論文答辯的相應工作安排。
3.本表中所稱論文定稿,是指作者獨立創作、多次修改并經導師同意定稿的、供不端行為檢測系統檢測的正式論文稿。系統檢測通過后沒有被抽中盲評的碩士學位論文,仍可在答辯前規定的時間內做進一步修改與完善;參加盲評的所有碩博論文則必須在送交盲評前幾天完成最后修繕。
4.同等學歷與專業學位研究生等學制另有規定的,其開題與論文初稿等工作環節和時間,各單位導師組可以參照上述各環節時間段作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