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研究生學位論文知識創新,促進高層次創造性人才脫穎而出,特制定華東理工大學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選辦法,對高質量學位論文予以表彰。
一、評選原則
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遵循“科學公正、注重創新、嚴格篩選、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評選標準
優秀博士學位論文:
(一)選題為本學科前沿,有重要理論意義或應用價值;
(二)在理論或方法上有重要創新,并取得突破性成果,或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或應用前景;
(三)材料翔實,推理嚴密,文字表達準確,撰寫規范;
(四)學位論文研究成果的學術水平較高,已在國內外核心學術刊物上發表且已獲得較高評價,或已取得重大應用成果,獲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
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一)選題有重要理論意義或應用價值;
(二)在理論上或方法上有創新,并取得重要成果或具有重大應用價值;
(三)材料翔實,推理嚴密,文字表達準確,撰寫規范;
(四)學位論文研究成果水平較高,已在國內外核心學術刊物上發表。
三、評選范圍
獲得學位后5年內的博士、碩士學位者的學位論文均可參評。凡辦理保密手續且未解密的博士、碩士學位論文不參加評選。
四、獎勵名額
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總獲獎篇數控制在本年度授予博士學位人數的10%左右。
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總獲獎篇數一般在本年度授予碩士學位人數的3~5%。
五、評選程序
(一)優秀學位論文每年評選一次,由論文作者提出申請,導師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推薦,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向研究生院推薦;
(二)研究生院匯總并組織專家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報校研究生獎懲工作委員會審核;
(三)獲上海市的優秀學位論文自然當選為校優秀論文。
(四)評選的具體組織工作由研究生院負責。
六、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認定
被評為優秀研究生學位論文作者的導師,近三年在研究生培養中未出現責任事故且所指導的研究生在學位論文盲審中未出現異議者,自然當選為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